根据《关于开展首批省级旅游科技示范园区评定工作的通知》(辽文旅办发〔2023〕18号)要求,经单位申报、专家现场会评、实地查验,厅党组研究,拟确定辽宁省首批省级旅游科技示范园区12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起算),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异议书须写明示范园区名称、事实理由及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事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来信反映的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联系人:吕志超联系电话:024-24854124附件:辽宁省首批省级旅游科技示范园区名单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