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苏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实现资源集约利用,促进高新区工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按照《苏州高新区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苏高新办〔2021〕141号)精神,我办对持有高新区土地的企业法人开展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形成了2022年度苏州高新区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结果,即日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4日—2023年12月19日,如有异议,请向企业所属板块反映,各板块联络人名单:枫桥街道陈静66909866浒墅关经开区戚炎君68018561科技城(通安)吴敏66890305综保区季琳杰661621052022年度苏州高新区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结果苏州高新区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