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3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53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失业保险阶段性政策措施的通知》(浙人社办函〔2023〕41号)精神,现就遂昌县2023年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对象及条件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需满足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企业招用当月处于登记失业状态的条件),签订劳动合同并于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含)以上的企业,温馨提示:1.适用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2.已经用于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的,不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3.劳务派遣单位暂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二、申报截止日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②搜索“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进入申报页面(受理地区选择:选“遂昌县”),④点击【单个增加】按钮,进入新增人员信息填写页面,四、咨询电话联系电话:0578-8526339、8526340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14日附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