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三亚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随着《民法典》的出台和《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等上位法规的修编,现将《三亚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修订稿)在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附件1:三亚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修订稿)附件2:关于《三亚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起草说明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3月10日三亚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修订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与界定第三章实施与建设第四章管理与保护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城市绿线管理,第五条【管理部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第二章规划与界定第六条【城市绿线划定原则】城市绿线划定应当遵循保护自然生态、均衡绿地布局、协调城市建设、分层分类控制的原则,第七条【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是城市绿线划定的主要依据,第十二条【绿线管理】城市绿线范围内的现有绿地和规划绿地,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城市绿线控制图则,规划部门应当依法征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第十四条【绿线建设要求】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附属绿地、区域绿地等,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界定绿地率和绿地的地理坐标,第四章管理与保护第二十四条【绿地绿化养护管理原则】城市绿地的管理,第二十六条【绿线监管】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绿线的管理情况进行联合监督检查,第二十八条【行政工作人员的违法处罚】规划、园林绿化等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