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专业批发市场转型升级创新激励试点的实施方案(2021-2023)》文件精神,我局初步审核并征求区内相关部门意见后,现对2021-2022年荔湾区专业批发市场转型升级创新激励资金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12月20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本公示资金拨付计划不作为相关单位获得资金扶持的依据,具体以最终拨付情况为准,附件:2021-2022年支持试点专业市场“四上”企业转型升级创新激励资金安排表.doc广州市荔湾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