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开展企业职工培训4家:福满家购物中心培训员工19人,每人300元给予补贴,共0.57万元,顺美购物中心培训员工12人,每人300元给予补贴,共0.36万元,鸿晋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培训员工229人,每人300元给予补贴,共6.87万元,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培训员工8人,每人300元给予补贴,共0.24万元,以上268人培训补贴共计8.04万元,公示期7天(从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9日),联系人:聂宏琳联系电话:15135352987附件:2023年企业268人补贴花名册.xlsx大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