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省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名奖项种类及条件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中,我省可提名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数额总计不超过8人(项),候选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1号)《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国科发奖〔2023〕225号)的有关要求,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满3年(2020年12月31日前),(二)同一候选人或同一科学技术内容不得被重复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仅从事组织领导、行政管理或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国家科学技术奖候选人,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等规定对候选人政治、品行、水平、作风、廉洁等情况进行审核,获得我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条件的项目应积极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六)其他相关要求请认真参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以及《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可在国家科技奖励办官方网站www.nosta.gov.cn查看下载),三、提名程序及时间要求2023年度我省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单位资格范围扩大试点,(一)项目单位按照奖项类别认真填写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书式样见《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填写完成后将提名书和附件合并装订一式10份,(四)我厅及时组织项目单位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项目材料,公示内容需按照《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附件2)的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