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近期失业保险稳就业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3〕70号)要求,对于在社保系统中未划型以及划型有异议的企业,无棣县人社局结合企业承诺,根据工信、税务部门等有关划型依据,进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划型维护,现将审核通过的8家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限: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19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无棣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非实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43--6781831附件:无棣县部分参保企业划型公示名单.xls无棣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