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我市2023年特色产业集群(锑)外贸促进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金来源省财政厅下拨的2023年外贸促进相关资金(湘财外指〔2023〕45号)分配给我市的2023年外贸特色产业集群(锑)资金,三、支持方向及重点(一)鼓励涉锑企业自营进出口,(二)支持涉锑企业进园区,支持涉锑企业入驻有色金属产业园,四、支持标准(一)对涉锑企业技改投入给予不超过实际支出30%的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三)对涉锑企业物流、搬迁费给予支持,(五)单个企业累计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20万元,重点支持近几年已开展外贸的涉锑企业以及有意向开展自主进口的涉锑企业,六、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提供以下纸质资料一式两份:(一)申请报告,主要包括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项目介绍、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七、申报、审批及资金拨付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八、其它要求对于提交虚假申报材料、骗取财政资金的企业,三年内不得申报任何扶持项目资金,获得项目资金支持的单位要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