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2023年度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受理工作已经结束,经审核,沂南县双丰食品有限公司1人、沂南中联水泥有限公司1人,需拨付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共计2000元,按照人社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纪律规定》(人社部发〔2013〕14号),现将补贴受理情况向社会公示,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自2023年12月13日至12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电话:3222480附:2023年度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公示名单沂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12月13日2023年度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公示表填报单位(盖章):沂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时间:2023.12.13序号姓名身份证号人员类型享受主体单位名称补贴享受开始时间补贴享受终止时间补贴发放金额(元)1刘世豪37132120******8519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中小微企业沂南县双丰食品有限公司2023.12023.1210002张浩37132520******0078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中小微企业沂南中联水泥有限公司2023.12023.1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