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石家庄市中央创新区后备培育工作的通知石科高函〔2023〕20号各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促进全市中央创新区加快发展,市科技局决定开展2023年度石家庄市中央创新区后备培育工作,预期能达到《石家庄市中央创新区认定和补助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认定条件,实现应有的服务功能的创新园区,二、工作流程(一)单位申报,申报单位编制中央创新区后备培育申报书,装订盖章报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归口管理部门要深入挖掘、严格把关,对辖区内申报的园区进行现场考察,对机构的资质、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择优向市科技局推荐,将通过审核的申报材料盖章后报送至市科技局,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符合要求的列入“石家庄市中央创新区后备培育库”,三、申报材料1.中央创新区后备培育申报表,四、申报时间2023年12月29日前将签字盖章的申报材料纸件一式一份报送市科技局高新科,五、联系方式联系人:杜娟联系电话:0311-85089298联系邮箱:sjzkjjgxc@163.com附件:1、石家庄市中央创新区后备培育申报表2、石家庄市中央创新区认定和补助管理办法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