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等两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3〕14号)和《上犹县2023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粮食单产提升及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在各经营主体自主申报的基础上,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地核验,并报市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初步确定上犹县五指乡高山有机茶专业合作社等26家合作社和上犹县建兰绿色生态家庭农场5家家庭农场符合“2023年申报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申报条件(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3年12月13日起至2023年12月1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意见,监督电话:0797-8541983,电子邮箱:syxnyjnjz@163.com,附件:上犹县2023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名单表上犹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