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高新区),各县级就业帮扶基地:根据《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化县财政局新化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县级帮扶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3〕43号)要求,经单位申请、审核推荐、组织认定,按照文件规定给予奖补,奖补标准为3万元/家,所需资金从县级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对本次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多、稳岗效果好的就业帮扶基地向省、市推荐参评省级、市级就业帮扶基地,要进一步加大岗位开发力度,及时更新岗位信息,吸纳更多脱贫劳动力就业,广泛发布就业信息,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就业帮扶基地载体作用,为脱贫劳动力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机会,为助力乡村振兴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