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秸秆焚烧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便笺〔2022〕61号、和《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丽农发〔2023〕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际情况,经局班子研究决定,拟下达《景宁畲族自治县2023-2027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现将该规划给予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至12月1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或发现问题,请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科室:农业综合开发中心联系电话:0578-5625031联系地址:新华路38号县农业农村局411室附件:《景宁畲族自治县2023-2027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终稿景宁畲族自治县2023-2027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审查会修改稿12.12.pdf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