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林业经济发展项目实施方案(2023-2025)》、《关于下达2023年及提前下达2024年景宁县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林业经济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景生林〔2023〕56号)文件,共完成毛竹低产林改造4324亩,补助43.24万元,毛竹林高效示范基地351亩,补助17.55万元,补助208.48万元,补助56.34万元,示范基地生产设备、基础设施建设补助8.2万元,评估、质量验收等费用6.375万元,按照《景宁畲族自治县全面推进林长制实现共同富裕林业发展政策的实施细则》(景自然资规〔2022〕102号)文件规定,共计补助区域协调财政专项资金340.185万元,现将补助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9日,可向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联系电话:0578-5084750)或当地乡镇(街道)反映,32023-2024年毛竹产业提升补助明细表.xlsx景宁畲族自治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