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全面推进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1〕31号)等文件要求,企业在开展新型学徒培训前将有关材料报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备案,经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后列入学徒培训计划,按规定向企业预支50%的补贴资金,本次培训涉及2家企业的职工,现将2023年第5批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具体情况进行公示,一、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19日(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二、受理人员、地点、电话受理人员:余著洋、李新玥地点:区就业和人才中心职业培训科电话:68208224三、公示要求1.社会各界如认为公示不实的,请以书面、电话、来访等方式向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反映,2.反映人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3.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将组织人员认真核实,并视其情况研究处理,重庆市北碚区就业和人才中心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