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批前公告(三规示2023年第30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和《三门县城乡规划公示管理规定》的规定,现将三门县花桥镇东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的三门县花桥镇东岙村村级事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进行批前公示,项目名称三门县花桥镇东岙村村级事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三门县花桥镇东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位置三门县花桥镇东岙村用地面积项目拟选址用地面积1203平方米,我局拟对该项目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征求有关单位和公众意见,建设项目选址范围和规模详见本公告,其他内容可到三门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综合投资窗口查询,欢迎在公告期限内提出意见、建议,附图:规划选址范围图公示单位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期限从2023年12月14日起到2023年12月25日止公示方式门户网站、现场意见反馈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如认为本人(单位)与该许可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在2023年12月19日前提出听证申请,本单位审查并确认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身份后,如经确认的利害关系人超过10名,将通过抽签方式确定10名利害关系人参加听证,人作为听证参加人,1、联系电话:833262902、来信请寄:三门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综合投资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