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关于做好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有序衔接工作的通知》(阳人社函〔2023〕146号)和《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建设标准》(粤人社规〔2023〕2号)文件精神,现有阳春市大松坑农业专业合作社、阳春印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阳春市恒豐实业有限公司3家单位申请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补助,经审核,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至12月19日,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有关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留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向阳春市人社局人才与就业服务中心反映,地址:阳春市迎宾大道331号邮编:529600电话:(0662)7664830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