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实施2023年新一轮稳增长措施的通知》(东商务〔2023〕37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2023年新一轮稳增长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开拓境外市场—第七届中国-俄罗斯博览会项目)进行了初审,涉及企业单位共计10家,现将初审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反映,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7日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33号7楼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电话:0769-22808226附件:2023年新一轮稳增长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开拓境外市场第七届中国-俄罗斯博览会项目)审核表.xlsx东莞市商务局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