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根据《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管理细则〉和〈四川省农产品供应链建设项目管理细则〉的通知》(川商市建〔2022〕16号)文件要求,需对专项资金项目进行调整,区商务局对申报项目开展了专家评审,现将青白江区2022年县域商业建设调整项目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项目公示期为3天,从2023年12月12日起至12月14日止,项目公示期内对项目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咨询区商务局,仍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附必要证据材料送达成都市青白江区商务局,其中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并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凡匿名或冒名及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83613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