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食药安办关于开展荆门市样板厨房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对照标准认真实施,经市场主体(单位)自查申报、县市区初审评分、市食药安办组织专班复审验收等步骤,认定第一批荆门市“样板厨房”58家,包含大中小型社会餐饮10家、学校食堂38家、校外供餐单位1家、医院食堂1家、养老机构食堂2家、企事业单位食堂6家(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联系市食药安办,联系人:刘芳,电话:0724-6087107附件:荆门样板厨房档案.xls荆门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