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市财政局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宜财社〔2019〕31号)、《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高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高人社发〔2022〕16号)、《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县财政局关于<在机关事业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通知》(高人社发〔2023〕11号)要求,经审核,拟发放高县机关辅助岗4人岗位补贴25610元,4人社会保险补贴14174.51元,两项合计补贴39784.51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受理部门: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高县庆符镇兴盛路广电大楼;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联系电话:0831-53654610831-5416535;邮政编码:645154;邮箱:2685043576@qq.com附件:高县单位(机关辅助岗)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人员名单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12日(撰稿人:赵小瑜;审核人:谭清敏;审签人:王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