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鄂商务发〔2022〕45号)和《鄂州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商务局推荐,市商务局拟对我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予以支持(具体名单见项目明细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五个工作日),纳入支持项目必须客观真实,且没有享受过其他财政类资金支持,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联系电话:027-60265436027-60265571序号项目单位项目名称认定投资金额(万元)拟支持金额(万元)上级文件支持依据1创府(湖北)电商快递产业园有限公司完善区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项目275.417986.6254不超过认定投资额的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2湖北强森魔芋科技有限公司支持提升农村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177.977350不超过认定投资额的30%,最高不超过50万元3鄂州市梁子湖东沟镇东沟村村民委员会乡镇商贸中心设施升级改造项目23069不超过认定投资额的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4美滋颐食品湖北有限公司支持提升农村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8726.1不超过认定投资额的30%,最高不超过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