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区级示范家庭农场和区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通知》(扬江农发〔2023〕163号)文件要求,经各镇推荐,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原则上同意江都区郭村镇云宏家庭农场等12个家庭农场申报2023年区级示范家庭农场、扬州邠州农谷生态专业合作社等4个农民合作社申报2023年区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同时拟取消扬州市江都区树文农产品种植家庭农场等2个家庭农场及扬州康康禽业专业合作社等6个农民合作社区级示范称号(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2月12日—12月18日,如有异议,请与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科联系,电话:0514-80805707,附件:2023区级示范拟推荐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