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科技创新母基金管理办法》(穗科规字〔2021〕3号)有关规定,拟定和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天津)有限公司等12家机构为广州科技创新母基金第八批拟合作机构(子基金管理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8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受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广州市人民政府4号楼东座815室,联系电话:020-83124175,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明确异议内容及理由,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明确异议内容及理由,注明联系方式,未按上述要求提出异议的,附件:广州科技创新母基金第八批拟合作机构(子基金管理人)名单.pdf广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2月12日(科技金融处联系人:祝忆淳、麦家星,联系电话:83124175、83124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