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邮政发【2020】158号),市文广旅局组织相关单位自主申报,2021年度共计7家单位上报10项,2022年度共计10家上报26项,经市文广旅局、财政局、纪检部门初审、复审和实地验收,决定对符合旅游公共服务建设、鼓励发展民宿产业、鼓励旅行社过夜游、鼓励导游素质提升、鼓励旅游标识标牌建设等多个类别的单位进行奖励,其中,2021年度9项,2022年度21项,现将拟奖励的单位予以公示如下: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2日—12月18日,如对上述获奖企业或个人存在不同意见,请在12月18日前向我局反映,联系人:来稳稳,电话:84635253,高邮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