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平市财政局关于南平市创业支持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南人综〔2021〕38号)和《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平市财政局关于优化调整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带动就业有关政策的通知》(南人综〔2023〕86号)等文件精神,鼓励支持我市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初创3年内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对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6个月以上银行工资发放记录,且申请补贴时该员工仍在申请企业就业的,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建瓯市众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吸纳其他人员11人,现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自12月12日——12月18日,凡对以上用人单位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市劳动就业中心反映,监督电话:0599-3821469建瓯市劳动就业中心2023年12月12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欢迎关注建瓯市政府微信公众号“建瓯政务”,随时在手机上关注本站更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