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市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要求,坚持“制造业当家”,鼓励更多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先进制造业的支持力度,扩宽我市工业企业融资贷款渠道,促进工业投资提质增速和产业发展,我局拟对2021年10月28日印发实施的《珠海市促进工业投资贷款贴息实施办法》(珠工信〔2021〕259号,ZBGS-2021-38)部分条款作如下修订:将第三部分“(一)合作银行要求”的“在珠海市注册的法人机构或分支机构”修订为“在广东省内注册的法人机构或分支机构”,现向各有关单位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本通知公开发布之日至12月21日(星期四)期间将意见反馈表发送至gxjxck@zhuhai.gov.cn或在线提交意见内容,特此通知,附件:1.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促进工业投资贷款贴息实施办法》的通知(珠工信〔2021〕259号)2.对《珠海市促进工业投资贷款贴息实施办法》部分条款修订的意见反馈表3.关于《珠海市促进工业投资贷款贴息实施办法》部分条款修订情况的说明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12月12日(联系人:崔胜明,联系电话:2139892)附件:1.附件1.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促进工业投资贷款贴息实施办法》的通知(珠工信〔2021〕259号).pdf2.附件2.对《珠海市促进工业投资贷款贴息实施办法》部分条款修订的意见反馈表.wps3.附件3.关于《珠海市促进工业投资贷款贴息实施办法》部分条款修订情况的说明.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