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威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规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行为,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体系,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2﹞34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64号)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威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的意见建议,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于2023年8月11日前通过邮件方式、电子邮件方式、电话方式反馈,通讯地址:威县中华大街128号,邮编054700(可点击下方自行下载)联系电话:0319-6159658邮箱地址:wxgtzy@163.com2023年7月11日附件:114458___1.威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管理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