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有效防止次生灾害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起草了《盘锦市重要电力用户用电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确保我市重要电力用户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性、指导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重要电力用户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请于3月31日前,将书面意见连同电子版一并反馈我局,联系人及电话:李威,0427-2826437,2662880(传真)电子信箱:pjjxwbgs@163.com附件:《盘锦市重要电力用户用电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盘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3月1日管理办法(草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