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有关事项的通知》(赣人社字[2023]244号)文件精神,我中心今年继续通过“免申即享”方式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已通过大数据比对方式对在市本级参保的单位进行审核,拟对新余市继恒新华夏汽车销售运输连锁有限公司等188家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返还金额共计484959.69元,现对本批次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发放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向新余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90-6736889)或新余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790-6736368),附件:新余市本级2023年第四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发放表新余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