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扩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331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减负稳岗、助企扩岗作用,县人社局按照省市县文件政策规定,通过摸底核查、数据比对、单位申报的方式对我县2022年参保缴费的企业等用人单位进行筛查、审核,甘肃农垦万宝川农场有限责任公司等12户参保单位符合享受稳岗返还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或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反映,我们将及时受理,按规定进行核查,一、公示对象详见附表:灵台县2023年企业拟享受稳岗返还公示表(第一批).xlsx二、公示时间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1日起到11月5日止,共5个工作日,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三、受理部门受理部门: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933-3621893通讯地址:灵台县溪河南路253号邮编:744400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1日【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