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人社厅甘肃省发改委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91号)精神,对跨省或省内实现稳定就业的泾川籍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分档给予不超过600元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经个人申报,各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县人社局会同县乡村振兴局最终审核等程序,对第七批符合补助条件的2190人予以公示,如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程序由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兑付到位,公示时间:公示期为2023年9月12日至9月21日,公示期10天,受理部门:泾川县人民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受理电话:0933-3323393附件:2023年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项目拟补助人员花名册(第七批).xls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9月12日(撰稿:史鼎编辑:荆文静审核:王贤)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分享到:微信新浪微博QQ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