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促进和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现就申领创业补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申领对象在巴中市域内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返乡农民工,二、申领条件1.就业困难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2.脱贫人口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3.返乡农民工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其中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三、补贴标准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返乡农民工补贴标准为10000元,大学生可同时申报创业项目补贴和创业实体补贴,每个创业实体或创业项目补贴标准为10000元,4.大学生需提供创业项目计划书、创业实体概述等材料,五、申领方式1.线下申报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大学生向创业所在乡镇(街道)、县(区)就业服务平台申请,返乡农民工向创业所在乡镇(街道)、县(区)农民工服务中心申请,点击“个人业务”—培训创业服务—大学生创业补贴申请,巴中市农民工服务中心:0827-5267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