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咸宁市就业创业宣传费拟用情况公示按照《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发〔2017〕102号)文件精神,2022年度就业创业宣传费拟用情况如下:一是用于咸宁日报合作宣传就业创业工作,费用6万元,二是用于咸宁广播电视台合作宣传就业创业工作,费用6万元,三是用于香城都市报合作宣传就业创业工作,费用3万元,四是用于征订中国就业杂志0.32万元,五是用于联通公司短信宣传就业创业工作,费用2万元,六是用于移动公司短信宣传就业创业工作,费用0.6万元,合计需要资金17.92万元,拟从就业创业宣传费用中列支,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人力资源管理科(市人社局办公楼A806房间)电话:0715-8235987邮箱:412910121@qq.com附:咸宁市人社局就业创业宣传费拟用情况公示表咸宁市人社局就业创业宣传费拟用情况公示表.xls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