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云南省委、省政府,昆明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失业保险稳就业保民生重要工作举措,根据《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落实2023年失业保险政策做好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云社险通〔2023〕9号)、《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加快推进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文件中“通过网厅、公告、发送短信、电话联系等多种方式告知企业,核实企业对公银行账号等关键信息,除企业选择主动放弃情形外,视为已完成发放稳岗返还资金确认工作”的规定,现以公告的方式通知以下符合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政策的单位如下事宜:1、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支出,2、公告期间如有异议和放弃的单位请尽快与昆明市安宁市社会保险中心联系,否则视为已知晓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使用用途并同意确认领取稳岗返还资金,本次公告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5日,联系电话:0871-68690687附件:昆明市安宁市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告名单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