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海宁市粮油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力提升行动考核与资金奖励办法的通知》(海农发〔2023〕54号)文件要求,经合作社自愿申请,镇(街道)推荐申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联合审查认定,海宁市杭嘉禾粮油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10家合作社拟列入2023年海宁市粮油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力提升行动考核奖励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日,在公示期限内,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87635786(市农经中心)80782719(市第十纪检组)附件:2023年海宁市粮油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力提升行动考核奖励名单公示.doc海宁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11日分享到:该链接属站外链接,将无法使用辅助浏览工具,是否继续访问,继续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