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3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浙财资环〔2023〕5号)、《温州市财政局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下达2023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温财资环〔2023〕9号)文件,2023年我区市级以上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发放标准为30元/亩·年,现将郭溪街道省(市)级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清册予以公示,公示查阅路径一:所在镇街行政村的宣传公开栏中,公示查阅路径二:登陆瓯海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找到“郭溪街道2023年省(市)级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清册”相关内容的链接进行查看,公示时间: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5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潘桥街道办事处反映公示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我们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视情况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监督电话:郭溪街道办事处:0577-86115022,区资规分局:0577-88276900附表:郭溪街道2023年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损失性补偿资金分配表(到村)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郭溪街道办事处2023年12月8日附表、郭溪街道2023年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损失性补偿资金分配表序号行政村省公益林面积(亩)补偿标准(元/亩/年)补偿金额(元)备注1贾福村1673.530.0050205到村2郭西村1916.430.0057492到村3河头村438.230.0013146到村4宋岙底村1930.230.0057906到村5前垟村1890.330.0056709到村6三合村17430.005220到村7梅园村2597.630.0077928到村———10620.2——318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