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对省商务厅认定的长春市内37家“吉林老字号”企业进行了复核,公示期自12月11日至12月29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复核结果建议持有异议的,请在反映材料上加盖企业公章,受理异议的截止日期为12月29日,请于12月29日前将相关材料寄至长春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处(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1788号),长春市商务局2023年12月11日根据《吉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吉林老字号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商务局对省商务厅认定的长春市内37家“吉林老字号”企业进行了复核,现将复核结果建议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2月11日至12月29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复核结果建议持有异议的,请在反映材料上加盖企业公章,受理异议的截止日期为12月29日,请于12月29日前将相关材料寄至长春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处(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1788号),长春市商务局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