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海口市科普场馆认定管理实施办法》于2020年8月颁布实施,推动我市科普场馆建设和管理走上了规范化发展轨道,对于加强全社会科普宣传、明确开展科普场馆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省科技厅、省科协于2022年10月《关于印发<海南省科普场馆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琼科规〔2022〕41号)要求,我局对原《实施办法》(海科工信法规字〔2020〕2号)进行了修改完善,以便于更好地推动我市科普场馆建设和发展,现将《实施办法(修改稿)》及相关材料征求贵单位意见,请于12月22日(星期五)前将修改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hkskgxfgc@163.com,此函,附件:1.海口市科普场馆认定管理实施办法(修改稿)2.关于修订《海口市科普场馆认定管理实施办法(修改稿)》的起草说明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2023年12月8日(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陈华平,电话:68724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