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的公示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3〕29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71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开展了支持企业稳岗返还工作,经对社会保障信息系统上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企业进行审核,我区第三批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13家,返还金额75774.79元,为保证发放程序公开、公正,保障失业保险基金安全,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5日,监督电话:0376-3702289附件:信阳市平桥区2023年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名单(第三批)信阳市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