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晋商服〔2023〕176号)要求,经企业(单位)申报、各市商务局和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初审,省商务厅按照财务管理规定随机抽取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第三方审核、党组会研究等程序,确定2023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拟支持项目(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省商务厅服务贸易处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龙盛街15号电话:0351-4074851邮箱:sxsswtfmc@163.com山西省商务厅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