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商资〔2023〕241号根据《山西省商务厅山西省财政厅太原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晋商规〔2021)1号),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太原海关、省税务局对申请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外资研发中心进行了资格复审,共有1家外资研发中心通过复审,资格期限为2023年9月25日—2025年9月25日,现将名单公布如下:智奇铁路设备有限公司(内设研发中心)特此通告,山西省商务厅山西省财政厅太原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2023年11月20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