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按照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要求,现对2023年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师正、副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5日,干部群众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省技工院校教师正、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电话:028-86114782)附件:1.2023年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2.2023年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12月11日附件:1.2023年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doc附件:2.2023年四川省技工院校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doc打印本页关闭窗口分享到:上一篇:关于表彰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下一篇:关于2023年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研究课题拟立项名单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