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南县脱贫劳动力(含防贫监测对象)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实施方案》(平乡振发〔2022〕7号)文件精神,经审核,拟给予拨胡以军等3名跨省就业人员一次性交通补助每人200元,共计金额600元,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0日(2023年12月10日至19日),具体名单见附件,欢迎各位群众对公示对象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署真实姓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平南县乡村振兴局反映,联系人:陈福强,联系电话:7827967,附件:平南县2023年第九批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名册平南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12月10日(此件公开发布)文件下载:平南县2023年第九批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公示.docx附件:平南县2023年第九批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名册.xls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