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创业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1〕3号)《关于印发创业培训有关管理指南的通知》(津就服发〔2021〕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确保创业培训补贴经办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经南开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技能培训部审核,现将审核合格2家创业培训机构拟享受创业培训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9日,公示期内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来电向区人力社保局举报,举报电话:87875318附件:2023年12月第一批拟享受创业培训补贴公示明细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