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信局,根据《连云港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做好2023年度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推荐重点围绕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服务,二、申报条件1.申报市级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法人单位,应当符合《连云港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第二章的认定条件,2.符合条件的法人单位向所在地的县区工信部门提出申请,经县区初审后报市工信局认定,三、申报材料申报市级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法人单位应填写《连云港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下载地址如下:https://lyg.jszwfw.gov.cn/jszwfw/bscx/itemlist/bszn.do?webId=10&iddept_yw_inf=11320700014252380T332070700900001&ql_kind=07&iddept_ql_inf=11320700014252380T3320707009000四、其他要求1.请各县区工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市级平台的组织推荐和申报工作,法人单位在自愿基础上进行申报,报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工信局窗口,3.市工信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线上办理: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连云港市-市工信局-办事指南-在线办理,提交申报材料盖章电子版,(http://lyg.jszwfw.gov.cn/)线下办理: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号楼二楼B033号市工信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