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促进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条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73号)文件精神,经网上申请和审核,张钊、王靖等22名2023年高校毕业生到我市中小微企业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2023年首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同一单位连续缴费满3个月以上,符合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发放条件,拟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3个月的岗位补贴,共计发放第一批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6.6万元,为进一步增强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发放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14日咨询电话:0598-3650312(人社局办公室)附件:2023年第一批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发放公示表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