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惠企利民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22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9]30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拟落实企业稳岗补贴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即日起7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咨询反映情况,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联系电话:0718—3229388联系人:唐燕附件:建始县2022年度第二批稳岗补贴公示对象名单建始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12月8日建始县2022年度第三批稳岗补贴公示对象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