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发〔2020〕38号、鄂人社发〔2022〕25号、恩施州人社函〔2022〕45号、咸丰人社局关于印发《202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村(社区)用人单位上报所在乡镇人社中心初审,并报乡镇(区)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按照上级对使用乡村公益岗位人员劳务报酬400元/人/月的标准核发,2023年第四季度乡村公益性岗位共计575人,拟应发放金额合计柒拾万零陆仟肆佰元整(¥:706400.00)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4日,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拨打电话:0718-6668029,附:咸丰县2023年第四季度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汇总表.xlsx咸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12月8日。